7月17日,第十三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暨2025年三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路演厅成功举办。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经激烈角逐,共决出成长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14名,初创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优胜奖2名;其中,福建瑞博奥科技有限公司的“高效锂萃取剂的商业化应用”项目获成长组一等奖,福建三明碳素时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等静压石墨多维曲面精密数控加工技术研发”项目获得初创组一等奖。同时,将推荐初创组1家、成长组8家企业参与省赛角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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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孔炭五大工艺路线产业化全景图
1 物理活化法:成本控制大师
2 化学活化法:精准造孔工程师
3 模板法:结构复刻艺术家
4 生物质法:自然馈赠的利用者
5 CVD法:纳米级建筑师
工艺路线产业化对比全景
关于申报2025年度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我院为三明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之一,拥有三个项目名额,有意与我院联合申报的科研院所和园区内企业,可在8月1日前与我院技术中心联系沟通合作事宜,联系电话18350862598(微信同)。
附: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平台服务产业链能力,根据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三明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沪明绿色氟代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永清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三明转化医学研究院),围绕解决我市高端装备制造、氟新材料、石墨及石墨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难题,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由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牵头申报,高校院所、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二)每个平台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
(三)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若项目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依托单位负责人或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五)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六)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三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含项目各合作单位经费预算)。
(七)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1日,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028年7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通过账户(单位未注册的需先注册并审核通过)登录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m.do)-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添加-选择“重大平台专项”类型-选择相应优先主题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二)项目指南代码及申报截止时间如下:
(三)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四、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内部审核,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 0598-8592253
农村科技科 0598-8590650
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0598-8590837
(二)系统技术支持
海峡信息技术公司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上半年税费新政策汇总
一、增值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5〕64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0号)
5.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5号)
二、企业所得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25〕385号)
三、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
四、印花税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
五、车辆购置税
1.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
2.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八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第14号)
3.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第5号)
六、进出口税收
1.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5.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有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83号)
6.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5年第8号)
7.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号)
来源:福建税务
光计算的革命材料:石墨烯
硅芯片达到物理极限











石墨烯量子点制备研究获进展
富勒烯(C60)因独特的光电、催化和润滑性能而备受关注。但是,C60在强相互作用的金属表面难以形成有序的聚合物结构。因此,如何捕捉到C60聚合过程中的关键中间体并实现可控转化是材料合成领域的挑战。
近日,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科研团队联合瑞士巴塞尔大学、奥地利萨尔茨堡大学的科研人员,在制备石墨烯量子点研究方面取得进展。该团队结合原位热退火与非接触原子力显微技术,在金属Pt(111)表面捕获到稳定的C60二聚体,并揭示了这种二聚体向石墨烯量子点乃至更大尺寸石墨烯片的完整演化路径。
研究发现,当在800 K下进行退火时,位于C60分子岛边缘、配位数较低的分子会脱离分子岛。这些低配位分子之间随后发生[2+2]环加成反应,形成哑铃状的C60二聚体。研究利用nc-AFM多重扫描技术,在亚分子级直接观测到该二聚体的结构——由两个直径约为1.1 nm的C60单元构成。理论计算证实,Pt(111)表面独特的能量平衡使得形成的二聚体比分子岛内处于低配位状态的单个C60分子更为稳定。进一步,研究将退火温度升高至900 K时发现,捕获到的C60二聚体结构打开碳笼形成石墨烯量子点。这些量子点能够通过扩展融合得到面积达数十平方纳米、具有5×5R0°超晶格结构的石墨烯片。
研究显示,C60二聚体的能垒仅为1.08 eV,低于C60分子直接在Pt表面分解所需的能垒。理论分析提出,Pt(111)表面具有中等强度的吸附作用以及独特的表面陷附效应是形成稳定C60二聚体的关键因素。
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德国应用化学》上。研究工作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欧洲研究委员会相关项目、瑞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
Pt(111)上C60岛的热演化示意图
来源:中科院
一图读懂丨国家标准《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为加强锂离子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与质量管理,批准发布《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国家标准,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针对每个新生产电池产品给出唯一身份编码,适用范围覆盖从单体电池到电池系统的全层级产品,通过“一池一码”可以实现从生产端到回收端的全生命周期流程管控,为产品溯源和行业监管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标准链接:《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
石墨烯产品质量评价方法体系研究
石墨烯是一个全新的产业,石墨烯的产品质量从用料、生产规范、产品标准制定、到合格评定等贯穿产业链各个环节。同时,石墨烯的产品质量评价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问题,材料的形态和结构、不同的制备工艺、不同的评价方法、不同的应用场景等都将会对其质量评价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石墨烯的科技研发和相关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亟待从微观到宏观构建一套完整的石墨烯产品质量综合识别与评价方法体系,且其内容、方向和选择是灵活多变的,以期实现石墨烯原材料及产品的质量控制,为石墨烯原材料的研发制备提供科学依据,为石墨烯产品的选材和设计提供参考,也为供需双方约定提供可靠依据。
基于不同形态石墨烯原材料的检测方法
高品质的原材料是整个石墨烯产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合理有效的检测石墨烯的微观性能和结构,建立石墨烯材料综合评估和评价方法体系是保证未来石墨烯应用市场供求关系中石墨烯材料质量的基础条件。目前,石墨烯原材料的形态主要为石墨烯粉体、石墨烯薄膜以及石墨烯纤维,3种类型石墨烯的合成、性质、产品检测以及应用方向由于其形态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表1为按照石墨烯主要形态提炼的石墨烯材料代表性关键技术参数。
石墨烯粉体是石墨烯产品形态的一种,由大量单层和少层石墨烯以无序方式相互堆积而成,宏观上显示为粉末状形态,具有粒度小、比表面积大的特点,主要应用于防腐涂料、复合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导电油墨等领域。目前,石墨烯粉体已经相对成熟,很多石墨烯生产企业都具备石墨烯粉体的规模化生产能力
,但是生产出的石墨烯粉体质量参差不齐,批次均一性难以把握。商业化的石墨烯粉体产品应集中对石墨烯纯度、层数、厚度、比表面积、粒度、密度等技术参数进行表征,然而市场上普遍存在尺寸和层数不均匀、单层石墨烯含量低、比表面积远低于理论值、没有分级等问题,导致下游企业在选择石墨烯原材料时,缺乏可靠的判断依据,应用效果较差,无形中增加了试错成本。
石墨烯薄膜主要用于柔性显示器、传感器、电子器件、透明导电薄膜、光电探测器等高端行业,其卓越特性需在石墨烯为完美的二维蜂窝状单晶纯碳材料的状况下才能实现,但是制备工艺问题导致石墨烯薄膜不可避免存在缺陷和污染,因此针对石墨烯薄膜的关键物理化学特性建立准确可靠的测量方法同样极为重要。石墨烯薄膜本身的表征参数按照重要性先后顺序有定性分析、层数、完整度、缺陷密度/(缺陷浓度)、应力、畴区尺寸,其次还包括微区覆盖度、洁净度、透光率、电导率、方块电阻等。
石墨烯纤维是一种由石墨烯片层紧密有序排列而成的一维宏观组装材料,通过合理的结构设计和可控制备,石墨烯纤维能够将石墨烯在微观尺度的优异性能有效传递至宏观尺度,在多功能纺织品、电力电缆、能量采集器、可穿戴能源存储设备、传感器等柔性电子产品领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Fang等研究发现石墨烯纤维的结构是由石墨烯单元的凝聚态决定的,分为高性能的高度凝聚态和多功能的松散堆叠态,具有优异的导电性、力学性能和热学性能,如图1所示。
为了扩大石墨烯的研究和应用范围,各种具有不同特点的石墨烯材料及其衍生材料逐渐被发现和
制备出来,例如石墨烯量子点、三维石墨烯、石墨烯纳米带、石墨烯纳米筛、氧化石墨烯、功能化石墨烯、氟化石墨烯等。石墨烯衍生材料因结构上与石墨烯有一定的差异,导致其具有不同的物理、化学、热学、电学、光学和机械性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的检测方案,建立一个适用的质量度量方法,为石墨烯生产商和买家之间建立有效沟通,从而搭建健康可靠的供应链。
基于碳材料及类石墨烯材料的检测方法
石墨烯作为一种新型碳材料,凭借其独特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在科学研究和工业应用中展现出了巨大的潜
力,但其研究和开发的历史相对较短。石墨烯是sp2杂化碳原子的单层同素异形体,具有二维结构,碳的同素异形体还包括零维的富勒烯、一维的碳纳米管、三维堆叠结构的石墨(图2),以及石墨炔;此外,从炭黑到石墨烯,本质上而言只是材料的升级换代。碳纳米材料由于元素组成一致,在实际检测过程中部分通用的评价技术,填补了石墨烯标准不足、检测方法不全的空缺。研究其他碳纳米材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石墨烯测试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提供参考和借鉴,为石墨烯的质量评价提供更科学、全面的检测评价方法依据。
其次,石墨烯作为一种二维材料,具有六边形晶体结构,而类石墨烯材料具有与石墨烯类似的结构及革新性能。许多类石墨烯材料(如层状过渡金属氧化物、金属硫族化物和金属卤化物)被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科学和应用成果,其中六方氮化硼、二硫化钼、锗烯、硅烯、磷烯等材料被广泛研究,并被认为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石墨烯与类石墨烯材料具有相同的二维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共通的检测方法,从而为石墨烯材料及产品的检测提供了新思路。
基于表征手段的检测方法
原子力显微镜可测量石墨烯堆叠的厚度,光学显微镜能够测试薄片的尺寸,拉曼光谱可提供样品结构完整性的信息,X射线光电子能谱可以测试碳含量(纯度),扫描电子显微镜和透射电子显微镜可用于表征样品形貌的信息。石墨烯产品质量的检测不仅需要技术的支撑,还需要使用相关的仪器与设备,仪器设备在石墨烯检验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基础与前提,图3为石墨烯材料质量评价体系中设备及对应的石墨烯的备检特性。
为确保石墨烯材料参数能够测得出、测得准,在选择表征方法时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仪器设备测试的可靠性、精度、检测限以及表征技术的原理对石墨烯材料及产品质量评估产生的影响,表2罗列了石墨烯层数相关检测方法的原理、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从表中可以看出,虽然石墨烯层数有多种检测方法,但是各类检测方法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石墨烯的检测范围通常为几个原子层,且检测结果受到晶体缺陷、表面吸附、样品制备、测量条件和数据分析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检测中需要结合多种检测方法和手段以提高结果的准确性。除表2所列方法外,石墨烯层数的相关检测方法还包括X射线粉末衍射法、等离子激子耦合光谱法、自旋霍尔效应法等。
基于石墨烯应用领域的检测方法
石墨烯原材料的检测及识别是为激活下游应用市场做准备,石墨烯产业化应用之前,还需要在石墨烯材料落地应用于某一领域时,建立合理、统一的识别和评价体系,判断对应关键参数是否匹配应用需求,从宏观层面进行系统研究,建立一种石墨烯科研应用转化的选材方法。例如:制造石墨烯散热膜的原材料,除了导热系数之外,还有电导率、热膨胀、工作温度等其他参数需要控制和调节;为了满足应用需求,石墨烯薄膜需要转移到特定的衬底表面或者被切割成特定形状,从而引入了对薄片转移效果(厚度/褶皱)、薄膜洁净度、尺寸方面的检测要求;将石墨烯用作锂离子电池的导电剂时,材料测试更侧重于杂质含量、比表面积、稳定性、黏度等性质,而不是缺陷的浓度、单个晶体的厚度、褶皱等;而石墨烯复合正极材料,会更多地关注石墨烯材料的尺寸或者孔隙率与电极颗粒尺寸之间的匹配程度。为了确保新材料参数的适用性,需要对石墨烯材料的尺寸、组成、导电性、导热性等结构和性能进行调控,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检测技术,形成石墨烯材料宏观物理特性的检测方法体系,为其在相应的应用领域提供准确、有效的基础数据,保证石墨烯在商业产品中的应用在制造和功能方面与现有技术兼容。
研究表明,供应商的产品大多并不适合石墨烯应用,加入不合适的石墨烯并不能够提升产品的性能,有时反而可能引起其他方面性能的降低。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通过精确检测和分析,确定石墨烯产品的成分、性能、使用效果、寿命等宏观性能,确保加入石墨烯后产品的整体性能得到提升。表3罗列了企业石墨烯产品的主要测试参数及产品特性。此外,石墨烯产品的检测也直观地解释了添加高质量和适用性强的石墨烯后,产品的使用性能得到显著增强的原因,凸显了石墨烯材料的优势,不仅可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全面了解产品的质量状况,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性,进一步保证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
来源:李茂东,文芳,王良旺,何立粮.石墨烯产品质量评价方法体系研究[J].分析测试学报,2025,44(05):968-976. DOI: 10.12452/j.fxcsxb.240815308.
第七届中国福建(永安)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结果出炉!
7月3日,第七届中国福建(永安)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初赛在三明永安举办。本届大赛由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永安市人民政府、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金桥管理局、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永安市永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市永清石墨烯研究院承办。
本次大赛吸引了大量企业和团队报名参赛,最终22个项目入围初赛,涉及石墨烯材料、金刚石树脂UV复合材料、碳纤维、碳复合材料、石墨导热膜等多个应用领域。
初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由5位专家导师现场打分,最终决出6个入围决赛的项目。初赛现场22个项目同台比拼,争夺决赛入场券。每个参赛团队纷纷拿出优质项目“秀肌肉”。专家现场精彩点评、打分,和参赛选手“头脑风暴”,为选手指明方向。
经过激烈对垒,最终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石墨烯研究院、中核集团韩佩佩老师团队、东华大学、四川翔展振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6个参赛项目脱颖而出,晋级7月30日在上海金桥举办的大赛决赛。决赛阶段将角逐出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6月26日工信部在官网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申报,评价系统将于6月30日—9月30日开放。通知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企业函〔2025〕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决策部署,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现就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各省级主管部门应组织评价机构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在评价系统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公示前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首次参评的企业。
(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四)强化评价工作督办机制。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针对评价工作中风险异议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我部将组织有关机构开展实地监督指导,改进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五)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2025年度,评价系统将于6月30日—9月30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5年6月24日
来源:工信部